人体正常体温范围在36.1℃-37.2℃之间,测量部位不同数值略有差异。口腔、腋下、直肠是常见测量方式,受昼夜节律、年龄、活动状态等因素影响。
1. 测量部位差异
口腔温度标准值为36.3℃-37.2℃,测量时需将体温计置于舌下3分钟。腋窝温度比口腔低0.2℃-0.4℃,正常范围36.1℃-36.9℃,测量需夹紧5分钟。直肠温度最接近核心体温,正常值36.6℃-37.5℃,婴幼儿常用此方式。
2. 生理波动因素
清晨6点体温最低,下午4-6点达峰值,昼夜温差约0.5℃。儿童代谢旺盛,基础体温比成人高0.3℃左右。女性排卵期体温升高0.3℃-0.6℃,妊娠早期持续保持高温状态。剧烈运动后体温可暂时上升1℃-2℃。
3. 异常体温处理
体温超过37.3℃属于发热,38.5℃以上建议服用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或阿司匹林退热。体温低于35℃为体温过低,需立即保暖并饮用温热糖水。持续3天以上低热或反复高热应及时就医,排查结核、甲亢等潜在疾病。
维持正常体温需注意环境温度调节,夏季保持26℃左右室温,冬季不低于18℃。选择透气棉质衣物,每日饮水1500-2000ml促进代谢。体温异常时避免酒精擦浴等错误降温方式,儿童禁用阿司匹林防止瑞氏综合征。定期校准电子体温计,水银体温计使用前需甩至3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