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产假期满仍不工作90天产假一般不能延长。产假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具体天数由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延长或缩短。若女职工因身体原因需延长休假,可依法申请病假或协商其他休假方式。
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女职工享受的产假天数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基础产假和各地可能增加的奖励产假。产假期满后,若女职工仍需休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病假相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产假后无法立即返工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也无权单方面要求延长产假。对于产后恢复不佳的情况,女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调整工作岗位或申请哺乳期特殊安排。
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若存在特殊情况无法返岗,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同时女职工也需遵守劳动合同约定。产后康复期间可适当增加营养摄入,如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保持适度活动促进身体恢复。若出现持续不适症状,建议尽快就医检查,避免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