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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增14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

发布者:逆风驴 时间:2022-6-2 10:45

人民日报

近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日前召开的全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会议

,

对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会议要求

,

取消

300

余个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

,

试点医院的药品价格要降低

15%

左右

,

为此减少的合理收入

,

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

,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

提高医保支付水平

,

不会增加患者负担。

试点医院要公示药品销售价格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

,

《通知》在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

,

同步推进了财政、医保等相关政策改革。

《通知》规定

,

试点公立医院要将药品销售价格向社会进行公示。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

,

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途径予以补偿。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

,

要确保试点公立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

15%

左右

,

鼓励各地探索有效办法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

改革的原则是

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

。一方面

,

通过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

切断县级公立医院对药品差价的经济依赖关系

,

使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

,

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

另一方面

,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

,

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

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改革不是简单地调整价格

,

重在促进新机制的建立

,

来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服务价格调整不增加患者负担

工作会议强调

,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做到三个

同步

”:

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与降低部分检查检验价格同步

;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价格、控制药品费用同步

,

促进医疗机构不断规范诊疗用药行为

;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与提高医保支付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同步

,

确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上述负责人表示

,

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为此

,

《通知》规定

,

坚持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

的原则

,

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

并与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增加政府投入同步推进

;

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要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确保改革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

具体的标准

,

由各地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等因素

,

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总量控制水平

,

具体可参照本地区改革前三年实际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个人医疗费支出等情况综合测算

,

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

改革医疗服务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

积极开展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收费试点工作

,

逐步建立起多种收费方式相互补充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

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

,

切实采取多种措施

,

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改革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改革不是简单

加减法

短评

)

取消药品加成

,

意在破除

以药补医

。去掉药品加成容易

,

扭转医院的趋利性却不容易。如果仅是取消

15%

加成了事

,

很可能

按下葫芦浮起瓢

”——

这边减下去

,

那边检查费、检验费用涨上来

,

最终吃亏的是患者。

此次改革强调

建机制、控费用、调结构、强监管

的原则

,

采取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

,

将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收付费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进行

一盘棋

改革。政策如果真正落实

,

将能有效地降低老百姓看病费用

,

而不是单纯降低药费。这种

算总账、求实效

的思路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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