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近日出台《
“
十二五
”
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为医改惠民政策定下目标。
《方案》提出,到
2015
年,福建省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
96%
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
98%
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
360
元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
75%
左右。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至
70%
以上。
该省提出,
2015
年前在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综合改革。到
2015
年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要达到
15.2
万张,年均增加床位
8400
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年均增加
7000
张。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的
20%
左右。
根据《方案》规划,福建将在已实施
68
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扶持未达标县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
107
所县级医院设备装备的配置。
2012
年年底完成
9750
所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
2015
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所)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
2012~2015
年培养全科医生
4700
名。到
2015
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到
2.0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