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中的重要选择,而当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自愿选择离婚时,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能否当天办理离婚手续以及需要提前准备什么手续,是众多离婚当事人最为关注的焦点。清晰地掌握这些内容,对于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夫妻来说至关重要。下面,让我们一同深入了解相关知识。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在有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下,两人自愿离婚当天不能办理完毕。
特殊情况:在一些特殊历史时期或者特定地区政策下,可能存在没有设置离婚冷静期的情况,但这种情况较为少见。在当前普遍适用《民法典》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程序,是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的,所以当天离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
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时间和方式等;对于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以及分割方式;对于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划分以及承担方式。
证件材料:夫妻双方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要能反映双方的婚姻状况等信息;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此外,还需要准备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要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
申请流程: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经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财产交接: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及时进行财产的交接。对于房产等不动产,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对于车辆等动产,要办理过户手续。在交接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凭证,以防日后出现纠纷。
子女抚养: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切实履行抚养义务,为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并按照约定行使探视权。双方要共同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避免因为离婚给子女带来过多的负面影响。
债务处理: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如果有债权人对债务承担提出异议,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同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承担不应承担的债务。
两人自愿离婚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当天不能办理完毕。在决定离婚前,夫妻双方需要提前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相关证件材料等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后,要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财产交接、子女抚养和债务处理等事项。了解这些内容,能让离婚过程更加顺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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