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一般建议42天后复查无异常再佩戴隐形眼镜。产后身体激素水平变化可能导致角膜水肿或干眼症状加重,过早佩戴可能影响眼部健康。
自然分娩产妇若恢复良好,产后6周左右可考虑短时间佩戴低含水量日抛型隐形眼镜。此时子宫基本复旧完毕,体内雌激素水平趋于稳定,泪液分泌逐渐恢复正常。但需注意每日佩戴不超过8小时,避免长时间用眼疲劳。哺乳期女性选择隐形眼镜时,应优先考虑透氧性高的硅水凝胶材质,这类材质能减少蛋白质沉积,降低感染风险。
剖宫产产妇或有妊娠期糖尿病者,建议推迟至产后3个月再佩戴。手术创伤和代谢异常会影响伤口愈合速度,角膜修复能力相对较弱。这类人群佩戴前需完成眼科检查,排除干眼症或角膜上皮损伤等情况。若存在产后抑郁需服用精神类药物,部分药物会加重眼干症状,更应谨慎评估佩戴时机。
产后佩戴隐形眼镜期间出现眼红、异物感或视物模糊,应立即停用并就医检查。日常护理需使用专用护理液清洗镜片,避免使用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哺乳期女性可适当增加深海鱼类、胡萝卜等富含维生素A食物的摄入,有助于维持角膜健康。建议选择框架眼镜与隐形眼镜交替使用,给眼睛充分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