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耳聋的典型症状主要表现为双侧对称性、进行性的听力下降,常伴有耳鸣和眩晕。药物性耳聋通常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利尿剂、抗肿瘤药物等耳毒性药物引起,症状发展可分为早期表现、进展期和终末期。

在用药后数小时至数天内,患者可能首先出现高调耳鸣,如蝉鸣声或哨声,常为双侧性。听力下降多从高频区开始,患者可能自觉对钟表滴答声、电话铃声等高频声音不敏感。此阶段语言交流通常不受明显影响,但纯音听力测试可发现高频听力阈值升高。部分患者可能伴有轻度头晕或耳内闷胀感。
随着药物持续作用,听力损失逐渐向中低频扩展,患者开始出现言语理解困难,尤其在嘈杂环境中更为明显。耳鸣强度增加,可能持续存在并影响睡眠。眩晕症状可能加重,表现为旋转性眩晕或站立不稳,部分患者出现恶心、呕吐。此阶段听力检查显示中重度感音神经性聋,语言识别率显著下降。

若未及时停药或药物毒性持续,听力可进展为重度至极重度聋,患者对大声呼喊也无反应,日常交流完全依赖视觉辅助。耳鸣可能持续存在但被听力障碍掩盖。眩晕症状可能减轻,但前庭功能损害可导致平衡障碍,表现为步态不稳或向一侧偏斜。此阶段听力损伤常不可逆,助听器或人工耳蜗植入可能是主要干预手段。

药物性耳聋的预防关键在于严格遵医嘱使用耳毒性药物,用药期间定期监测听力。若出现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日常应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注意保护听力,减少噪声暴露。对于已发生听力损伤的患者,建议佩戴助听器或考虑人工耳蜗植入,同时进行言语康复训练,以改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