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后一般6小时后可以进食流质食物,24小时后可逐步过渡到半流质或普通饮食。具体进食时间需根据麻醉方式、术后恢复情况及医嘱调整。

采用椎管内麻醉者术后6小时若无恶心呕吐等不适,可少量饮用温开水或米汤等清淡流食。术后肠道功能逐渐恢复过程中,宜选择易消化、低脂低纤维的食物如藕粉、蒸蛋羹等,避免牛奶、豆浆等产气食物。24小时后若排气正常,可从稀粥、烂面条等半流质开始尝试,逐步增加食物种类和量。术后早期进食需遵循由少到多、由稀到稠的原则,每次进食量控制在100-200毫升,每日分5-6餐进行。
全身麻醉或出现术后肠梗阻等并发症时,需延迟进食直至医生评估确认肠道功能恢复。部分产妇因术中出血较多或存在妊娠期糖尿病等情况,可能需要更严格的饮食控制。术后早期需避免高糖、高脂及辛辣刺激食物,防止加重胃肠负担或影响切口愈合。若出现腹胀、腹痛等不适反应应立即暂停进食并告知医护人员。

剖宫产术后应保持饮食清淡营养均衡,适当增加优质蛋白如鱼肉、瘦肉等促进伤口修复,同时补充富含铁元素的食物预防贫血。注意饮食卫生避免生冷食物,术后1个月内不宜进食活血类中药材。定期复查时可由营养科医生根据恢复情况制定个性化膳食方案,哺乳期产妇需额外增加500千卡/日的热量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