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可以进行两次药物流产,但需严格评估子宫瘢痕愈合情况及妊娠风险。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终止,但剖腹产史可能增加子宫破裂、胎盘异常等风险。

剖腹产后子宫会形成瘢痕组织,若两次妊娠间隔时间较短,瘢痕愈合不充分时,药物流产可能导致子宫收缩异常或出血风险增高。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妊娠囊位置与瘢痕关系,排除瘢痕妊娠。药物流产前还需评估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指标,确保无使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的禁忌证。

若存在瘢痕愈合不良、胎盘植入高风险或既往药物流产失败史,则不建议重复药物流产。此类情况可能需考虑人工流产术或严密监护下的药物流产,必要时需备血及紧急手术预案。两次药物流产间隔建议至少6个月,确保子宫充分恢复。

剖腹产女性选择药物流产需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术后注意观察出血量及腹痛情况,遵医嘱复查超声。流产后应加强营养摄入,避免剧烈运动,短期内避免再次妊娠以降低子宫损伤风险。出现发热、持续出血或剧烈腹痛需立即就医。